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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1、拟录取人员报到前,如受到党纪、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的,将取消录取资格。
2、举报者应署名,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。
3、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25日—2021年2月3日。
4、公示期间,接受社会监督。举报电话: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处0510-81822078\81823242。
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
2020年1月25日